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于浩晨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11


根据《9999js金沙老品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3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自主遴选博士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请以研究所为单位开展博士生中期考核。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导出的表格。中期考核表纸质文档和个人小结请以研究所为单位交玉泉校区教三-317室研究生科于老师,院里统一交分管院长签名、盖章并存入博士生档案。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请于410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调整博士生资助发放标准。

 

四、科研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

科研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可参照文件《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执行。

 

五、分流/退出学生的学籍处理

根据《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将本次中期考核分流/退出学生的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和中期考核汇总表一起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

 

六、“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需登录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信息管理新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中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并上传1000字以上的个人小结,请导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填写考核意见后,将《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和个人小结交导师签字审核,并将《博士生中期考核表》、个人小结的纸质材料交至学院317

 

 

研究生院原文链接:

https://webplus.zju.edu.cn/_s950/2024/0229/c61748a2882793/page.psp

 


浙大发研〔2022〕46 号 9999js金沙老品牌印发《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9999js金沙老品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doc

学籍异动处理表(中期考核博转硕)--申请、打印流程.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