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9js金沙老品牌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0浏览次数:1952

 
    根据《9999js金沙老品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结合9999js金沙老品牌中期考核细则、优秀助学金考核细则,现将2015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级普通博士生、2013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进入中期考核阶段,请于11月11日前,以研究所为单位组织并完成考核工作。
2、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这次自愿申请要求参加考核的博士生,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中增加并注明。
3、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审核通过后,由系统导出考核表。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表纸质文档请以研究所为单位交玉泉校区教三-317室研究生科刘老师,院里统一交分管院长(主任)签名、盖章并存入博士生档案。
4、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界面相关信息录入提示:博士生除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外,学科考核小组名单也可由学生录入。并且导出后,请导师和考核小组成员在纸质文档上签名。特别提醒:请先完成开题报告内容录入、导师审核通过后,再完成中期考核录入,否则中期考核表上会显示“开题报告未通过”。
5、博士研究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评定:
学校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完成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6、中期考核结果和评优结果上报时间:
博士生中期考核需要在11月11日前完成,以研究所为单位递交考核表,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将以截止11月11日系统通过院系审核的名单为准。
中期考核结果和评优结果也请在11月11日前上报。
 

研究生科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