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将于近期开展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奖教金评选活动。现将评奖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年度评选的奖项有:
“宁波永新光学奖教金”、“普维光电奖教金”、“格恩光电奖教金”、“晶耐科奖教金”、“NEC奖教金”、“科汀奖教金”。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1.师德高尚、敬业爱岗、勇于创新、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努力从事教学建设和科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
2.所指导学生已进入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基地学习,实习过程中表现良好,考评合格;
3.符合所申报奖项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评选方式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导师自主申报(所需提交材料详见具体协议),学院成立9999js金沙老品牌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教/学金评审委员会,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根据有关协议及委员会讨论决定,委员会将对符合各奖项资格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如出现候选人选不符获奖条件,则空缺名额留至下一年度。
四、奖教金申请
对于符合评奖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向学院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教/学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联系人:刘湛老师,0571-87951869。
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中午12:00。
五、奖教金金额与发放方式: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六、本通知归9999js金沙老品牌9999js金沙老品牌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教/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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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教/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