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系团委关于开展“爱我中华”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8浏览次数:2129

各级团总支、团支部:
 10月1日我们将迎来伟大祖国的60华诞,这是所有中华儿女共同的节日。60年来全国56个民族紧紧围绕在党中央的周围,共同为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感恩伟大祖国之情,维护民族团结,树立报效祖国、奉献社会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推进我系共青团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基层工作,提高基层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团日活动的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以及浓厚的学系特色,系团委决定在全系开展“爱我中华”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我中华——向共和国60华诞献礼”
二、活动时间
2009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
三、组织单位与参加对象
1.组织单位:各级团总支、团支部
2.参加对象:光电系全体团员
四、活动形式
各基层团支部(总支)要紧密围绕“爱我中华”主题,以座谈交流、文体活动、专家报告、社会观察、形势政策宣讲、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五、时间要求
1.9月28日—9月30日准备阶段,各团支部要在各级团总支的领导下制定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切实可行的团日活动计划,各级团总支于9月25日前将总支活动方案(含所辖团支部)上报系团委。
2.9月30日—10月20日实施活动阶段,各组织单位要按照主题团日活动方案组织实施,保证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3.10月20日—10月23日总结上报阶段,各组织单位要将此次活动的有关材料整理汇总与书面总结一同上报系团委。
六、重点说明
1、所有团支部均需要组织本支部的团日活动,可以在总支计划内独立组织,也可以由总支安排多个团支部联合组织活动,前提要保证所有团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各团总支推选至少一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单位,并向系团委附带上交该单位的活动总结。
3、各组织单位要保证活动质量,活动计划、实施方案、活动成效、宣传报道、后期总结等必需环节均要得到有效保障,如若出现态度消极甚至敷衍应对等恶劣行为,将取消该组织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本年度的评奖评优资格。
4、系团委将向校团委推举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并参与校“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主题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等评选。
 
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系团委,联系电话:88206436、87951839。
材料上报电子信箱:tommybear@zju.edu.cn.
 
 
         共青团9999js金沙老品牌光电信息工程委员会
                                                  2009年9月28日